标准专利是指 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指定专利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获得注册的发明专利。指定专利局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英国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标准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指定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最长20年(须在第3年届满后每年续期),自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批准之日起生效。
标准专利与标准必要专利不同,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简称SEP)是指对于实施某项技术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标准专利的实施通常需要获得相关专利权人的授权,而标准必要专利的持有者可能需要通过专利许可协议的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
总结来说,标准专利是一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注册的发明专利,而标准必要专利则是实施技术标准所必需的专利。两者在实施和使用上有所不同,标准专利需要获得授权,而标准必要专利则需要通过专利许可协议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