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的操作流程如下:
录入员操作
选择“电子票据”菜单中的“提示付款”选项。
勾选需要提示付款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选择清算方式,如“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并点击“提示付款”。
确认提示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进行提交。
到期解付操作
承兑人收到提示付款申请后,选择“电子票据”菜单中的“提示付款”选项下的“到期解付”。
勾选待签收的票据,并选择自动划款,在到期解付生效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划款操作。
点击签收后,录入收款人信息,并进行确认。
输入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等待授权员授权。
授权员在“授权中心”进行到期解付授权,授权通过后,到期解付生效。
提示付款撤回操作
在提示付款申请之后,在承兑人签收前,可以通过选择“电子票据”菜单中的“提示付款”选项下的“提示付款撤回”。
勾选需要撤回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确认撤回信息无误后,输入撤回原因,点击“确定”。
提交提示付款撤回申请成功后,该申请将不再生效。
系统自动发起提示付款
票据到期日,票交所系统会自动向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行发起提示付款申请。
如果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行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票交所系统划扣失败,票交所会从票据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每日继续划扣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行资金账户。
手动发起提示付款
票据权利人可以在票据到期日前手动向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行发起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应答
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行在收到提前提示付款后,需要主动应答。
建议:
在进行提示付款操作前,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严格按照各银行及企业网银系统的具体指引进行操作。
如果遇到操作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银行的客服或企业网银系统的技术支持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