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的凭证,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和证明责任上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也是为什么在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的原因:
法律性质不同
借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条通常包含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借款日期等基本要素,并且明确借款的交付方式、还款日期、利息支付等内容。
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证明责任不同
借条:借条持有人在诉讼中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因为借条本身已经明确证明了借款关系。
欠条:欠条持有人在诉讼中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并且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诉讼时效不同
借条: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
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综上所述,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因为借条能更明确地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并且在诉讼中能够减轻举证责任,降低法律风险。建议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务必使用“借条”或“借款合同”等明确的法律文件,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