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税收体系按照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可以分为三类:
中央税:
这部分税收收入归中央政府所有,包括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地方税:
这部分税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等。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这部分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分享,具体分配比例根据税种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增值税的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是50%对5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省与市县的分享比例分别是12%对28%。
以上税收分配机制确保了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其专属的税源,同时也通过共享税源实现财政资源的再分配。需要注意的是,税收分配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