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处分根据损失和不良影响程度而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警告教育。
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造成较大损失
撤职或者调离岗位。
造成重大损失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情节严重
涉嫌渎职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及违法行为
司法机关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分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建议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应严格遵守职责,避免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一旦出现失职行为,应根据损失程度和情节轻重,及时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措施,以防止问题扩大,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