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户”在法律术语中,是指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
指自然人以家庭的名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核准登记后,从事工商经营的统称。
农村承包经营户:
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这两类主体在《民法典》和《民法通则》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需要注意的是,第四、五、六、七条内容主要涉及农村计生政策中的“两户”概念,这与法律术语中的“两户”有所不同。农村计生政策中的“两户”通常指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和农村二女、少数民族三女、落实长效节育家庭的子女,这与法律上的定义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