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能从事以下活动:
1. 旷课、夜不归宿;
2. 携带管制刀具;
3.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 偷窃、故意毁坏财产;
6. 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等;
8.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合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 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还应当避免以下行为:
吸烟、饮酒;
进入网吧、夜店、KTV等不适宜的场所;
考驾照、结婚、打工等法律上不允许的活动;
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
与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或参与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受到不良影响和潜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