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一词的含义是指 由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诉讼的诉讼活动。这种诉讼活动与个人的起诉(即自诉)相对,它体现了国家作为法律主体,对违法行为进行追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具体来说,公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公诉的主体是国家机关:
公诉是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的,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职责和权力。
公诉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公诉针对的是触犯国家刑法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诉的目的是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通过公诉,检察院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确定犯罪事实,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公诉的程序包括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提起公诉。
综上所述,公诉之所以被称为“公诉”,是因为它是由国家(具体代表机关为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体现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种诉讼活动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防止个人或少数人滥用私力救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