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属于公文的一个种类,一般适用于平级与平级之间重要事件的回复,但也常用于上下级之间和法律部门之间传输文件和回复重要问题的沟通形式,它也属于书面文件中的一种。
例如:
主管局的下属部门在遇到政策规定以外的问题,找不到任何政策规定和法律文件做为依据解决所发生的问题时,就会向主管局请示解决办法,然后由主管局再向上级最高主管机构进行请示解决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最高主管机构就会以复函的形式将解决问题的规定发给提出请示报告的部门,也就是主管局,主管局再将复函转述给提出问题的部门。
提出问题的部门,就可以按照上级的复函规定,解决本部门发生的问题。
那复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决定复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要看复函的出处是哪里。
如果复函是由国家政府机关官方部门发出的复函,且该复函与其它法律规定不重复不冲突的情况下,这份复函在解决同类问题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如果在相关部门发出相关复函后,国家法律部门对此类似事件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自该法律规定生效之日起,原问题的复函就只能做为参考,但不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