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最晚发放期限是 30天后。如果遇到生产经营困难或资金周转问题,用人单位可以与工会协商延期一个月支付,并需向全体劳动者公布并备案。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因此,用人单位在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时,应首先尝试与工会协商,寻求延期支付工资的可能性。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将工资支付期限延长至一个月之内。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经过延期,用人单位也必须确保最终支付日期不超过原定的工资发放日期后30天。
此外,如果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发放工资,必须事先获得当地劳动部门的批准,并且延迟期限同样不得超过30天。超出这一期限,用人单位将面临法律责任,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面临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