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宪法: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对人大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原则、形式等作了全面规定。
《监督法》:
200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监督形式和具体程序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其他相关法律:
包括组织法、立法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这些法律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规范性文件也属于人大监督的范围,监督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
决议、决定、命令等:
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在人大监督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人大监督法律涵盖了宪法、专门监督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法律框架。通过这些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有效监督本级国家机关的工作,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国家机器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