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等要求,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有以下规定:
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境,如果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海关免予验核签章;携带金银及其制品出境,海关凭原入境时的申报单查核放行。
如果携带的黄金及其制品接近或超过50克,要主动向海关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格,提供黄金的来源、用途、购买价格等信息。
综上所述,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时,重量在50克及以下无需申报,超过50克需向海关申报。建议您在携带黄金及其制品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未申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