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转移党籍时,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提出转移申请
党员向原党组织提出转移党籍的书面申请,并说明转移原因和目的。
审核与批准
原党组织对党员的转移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党员身份。
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
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到市委组织部
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市外转接
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最终报到
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回执联
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建议在办理党籍转移时,确保所有步骤和介绍信都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并及时与转入和转出地的党组织沟通,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