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落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准备材料
根据不同类型,准备相应的材料。通常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工作证明、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等。
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需要分清不同类型并准备所列不同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证
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办理入户手续
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是购买房屋或自建私房,需要提供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如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及房产证。
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包括开具入户证明及计划生育协议书、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居委会核实并盖章。
最后,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最后的核实手续,并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外地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