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对于电鱼行为,首先要没收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罚款:
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理:
如果情节严重,除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还会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理: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没收渔船。
刑事责任:
如果电鱼行为构成犯罪,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八拾三项的规定,对于初次违法且责令改正后不符合规定,或造成损失较小,或社会影响较小的,可能会处以一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电鱼的处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具、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渔业资源,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