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或通知
调解可以由案件当事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动提出。
法院在立案后或案件审理的初期,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询问是否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调解的准备
一旦调解流程启动,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并安排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法院会指定一名或多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法官或专业调解员作为调解主持人,主持人会提前审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的核心:会谈与协商
调解会谈是调解流程的核心环节,调解员会主持会谈,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参加。
调解员会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帮助他们分析纠纷的利弊,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
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失败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会将调解结果记录下来,形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会将案件转入正式的诉讼程序。
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可以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性解决方案,或者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后续工作
调解结束后,调解员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
对于久调不决的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记录与存档
调解结束后,调解员需要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卷宗等档案资料应存档保管。
总结:
调解流程是一个包括申请、准备、会谈、协商、达成协议或失败,以及后续跟进和记录存档的综合性过程。整个流程旨在帮助当事人以较为简便的方式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