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诉中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案件受理通知书
诉状
保全申请书
证据材料
原告身份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律师事务所函
申请保全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担保函及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且无争议、无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无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证明
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常住人口信息资料、企业信息等)
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及证明材料(如合同书、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等)
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保全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建议:
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申请保全的财产涉及较大金额或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的成功率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