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上告主要涉及 《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信访人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如果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进行上访,即被称为越级上访。对于越级上访,信访部门将不予接待受理。
此外,虽然其他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也涉及越级上报或上诉的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通常适用于特定的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并不直接适用于越级上访的情况。
因此,如果遇到问题需要上访,建议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先向本级或上一级机关反映情况,以便合法合规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