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 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中,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从法律性质上,工会一般被认定为 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以及基层工会组织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此外,工会在法律上属于群众组织,不是政府机构,也不属于公务员体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职工与雇主进行谈判,争取工资、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权益。
综上所述,工会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地位和社会功能的群众组织,旨在维护职工权益并促进劳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