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申请 (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需用A4纸钢笔书写,并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工作单位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还在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父母双方携带的证件 身份证 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 小孩出生证复印件,需要现场签字。 社区民警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本人需到场采集信息。年满16周岁的额外材料
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出生证 准生证 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如适用) 改名申请表(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领取)。 两张一寸近期照片。 父母离异的情况下,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并且需要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后到派出所签字方可变更。 公证材料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并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以领取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