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迁户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相关证件
车辆的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购置税小本(仅外迁需要)。
车辆状况
车辆必须无违章记录,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车辆不能有改装,若改装需恢复出厂状态。
其他要求
若车辆属于单位所有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车辆,需凭相关证明办理转移登记。
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外地车辆迁入
外地个人需办理当地暂住证,车辆户主是暂住证的,办理过户、提档时需要原暂住证。
外地车辆需符合迁入地的排放标准,否则不予办理过户上牌的手续。
费用
办理过户手续时需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拓号费和工本费等。
合同
买卖双方需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相关细节需特别注意。
以上是汽车迁户所需满足的主要条件,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迁户手续前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