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当天或15日内结清工资。如果离职单位所在地有具体关于工资支付的办法,则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如果离职当月工资发放日未到,则通常会在离职当月的工资发放日发放。
建议:
1. 劳动者在离职前应确认好工资支付的具体日期和方式,以避免因工资未及时到账而产生纠纷。
2.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离职当天或15日内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