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仲裁是指多个劳动者因与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共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一种仲裁方式。以下是集体劳动仲裁的基本步骤:
选派代表:
劳动者应先选举出1-2名代表来代表整个集体参与仲裁程序。
准备材料:
集体代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与诉求相关的证据,如加班记录、欠薪证明等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
等待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受理案件。
仲裁程序:
仲裁庭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并最终作出仲裁裁决。
裁决结果:
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集体劳动仲裁过程中,集体代表应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同时,确保仲裁请求明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