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基数申报是指 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开始时,缴存单位根据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比例及职工缴存基数。这个过程也被称为“跨年清册核定”。
具体操作步骤通常包括:
1. 下载并登录社保费扣缴端。
2. 找到年度基数调整申报选项。
3. 下载年度职工信息,并手动添加缺失的人员信息。
4. 选择按人申报而不是按险种申报。
5. 输入相关信息以完成申报。
申报的时间通常在每年的7月份,参保单位需要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的工资数额应与社保缴费基数相符合,以确保正确计算缴费金额。如果申报的基数低于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将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