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金(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发放主体 :生育金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申领方式:
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可以直接申领生育金,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线下资料。
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女职工生产或流产。
发放标准:
生育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发放时间:
生育金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
发放流程
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及时向社保局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进行建档,再由单位向女职工发放生育金。
资金发放:
生育保险的资金直接打到职工的社保卡上。
补贴金额
正常生育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
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享受生育津贴;
妊娠满12周至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享受生育津贴;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