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瑕疵主要指 在实体权利或相关手续上存在缺陷的房屋,这些缺陷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纯粹的违章建筑:
这类房屋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建设,违反了建筑法规。
侵占他人所有权的房屋:
这类房屋实际上属于他人,但被错误地登记为某人的所有权。
只有临时性“所有权”的房屋:
这类房屋可能只有短期的使用权,并没有长期的所有权。
缺乏房屋产权证的房屋:
这类房屋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其所有权。
建房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房屋:
这类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完成所有必要的审批手续。
抵押问题:
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如果仍存在抵押,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或要求退房。
权利证书的取得问题:
某些房屋可能没有合法有效的权利证书,或者权利证书的取得过程存在瑕疵。
部分产权:
某些企业因效益不好,将企业自管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
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
这类房屋往往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证书,或者产权证书由乡村或郊区单位自制。
联建的商品房:
这类房屋可能存在产权不清晰的问题,因为涉及多个合作方。
预售商品房的产权瑕疵:
包括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出卖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出卖人将预售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出卖的。
解决房屋权属瑕疵的方法通常包括协商修正和通过人民法院解决。在实际操作中,购买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