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这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的情形。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这些服务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同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这类支出也不允许抵扣增值税。
进口货物相关的费用,如报关费、报检费等。这些费用同样不能抵扣增值税。
国家禁止销售或者销售受限商品。购买这些商品时支付的采购价格不能抵扣增值税。
购买或进口的个人消费品。个人消费品在购买时不能抵扣增值税。
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例如,某些罚款、赔偿金等支出也不允许抵扣增值税。
综上所述,这些情况下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这些规定,以确保合规性和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