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牌照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如适用);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联网核查可免于提交原件);
4.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对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特型机动车);
5. 若由代理人代办,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单位用户还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6. 若车辆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等特殊情况,还需提交相应的科研或试验单位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