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代理商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销售渠道
在拟代理地区与主要商场、药店、保健品店、美容院、健身俱乐部、社区保健院等有供销关系或良好联系。
签订总代理合同后,3个月内在该代理区域内终端销售网点不少于5家。
资金实力
签订总代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可实现首批进货不少于1-2万元,或首批进货不少于2万元,三个月内累计进货不少于3万元。
经营经验
拥有保健品、食品或药品的销售技巧及企业管理经验。
营销团队
营销人员不少于3人。
法人资格
拥有独立经营食品的法人资格,包括工商、税务、卫生许可等必备的经营条件。
价格管理
严格遵守价格管理政策。
信用和经营管理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用和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商业信用和场所
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适宜的经营场所。
公关和策划能力
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及策划组织各种促销活动的能力。
遵守公司规定
必须保证严格遵守公司有关管理经销业务、信用保障及其他商业规划等方面的规划。
年龄和工作经验
年龄在25岁以上45岁以下,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自主创业及开店铺开公司的经验。
个人品质
性格外向,有互联网、电子商务经验和知识,有积极的人生理念和承受压力的勇气。
其他特定要求
根据代理的商品不同,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酒类经营许可证、卫生证等。
以上条件可能因品牌、产品或服务而异,具体条件请以与潜在代理商签订的合同或品牌官方提供的详细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