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东西回国需要交税,具体交税方式如下: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的征税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
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超过免税额度的处理
如果邮寄物品的价值超过免税额度,则需要缴纳相应的进口税。
快递公司会告知收件人纳税信息,并在收到快递时代收税款,或者由快递公司先付款垫税后再通知收件人缴税。
交税方式
收件人可以通过多种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等进行税款支付。
如果收件人不缴纳税款,快递可能会被海关扣留、退回或销毁。
申报和缴纳流程
海关会通知收件人填写申报信息,寄递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是收件人,需要交税的由收件人交纳税款。
纳税义务人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节假日除外)起的7天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将按日征收税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注意事项
邮寄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建议:
在邮寄物品前,务必如实申报物品价值,确保符合免税额度,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如果不确定物品价值,可以先咨询海关或快递公司,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