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可转债的公司可以是 上市公司或 重点国有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7%。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由发行人提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报中国证监会审批,并抄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此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还需要满足以下一般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综上所述,发行可转债的公司必须是上市公司或符合特定条件的重点国有企业,并且需要满足一系列财务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