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货物通常指的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
2. 高价周转件:如企业(如民用航空运输)的飞机引擎等。
3. 设备和工具:包括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4. 钢结构工程物资:如钢材、钢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及配件、防火防腐涂料等。
5. 主要大宗材料:如水泥、钢筋、木材、沙子、石子等。
6. 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的其他设备和材料。
这些货物在资产负债表中通常列示为非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