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性质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农用地: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
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例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此外,建设用地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以下几类:
商业用地:
用于建设商业服务业用房屋的土地,包括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等用地。
综合用地:
不同用途的土地所构成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
住宅用地:
用于建设城乡住宅的土地。
工业用地:
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等用地。
其他用地:
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这些分类有助于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并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