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合同是指 通过传真方式传输的合同。它是指将文字、图表、相片等记录在纸面上的静止图像通过扫描和光电变换变成电信号,再通过各类信道传送到目的地,接收端再通过一系列逆变换过程获得与发送原稿相似的记录副本。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而言,当事人以传真形式达成协议,内容符合合同构成要件的,合同自承诺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时成立。传真件合同文本同样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能力,但司法实践中仍需其他证据补强,如电信公司传真电话记录单。
传真合同的优势在于传输速度快、可信度高,还能保留原件的完整性,因此已成为日常商业活动中常用的签署方式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争议,例如传真件在传送过程中可能出现字迹不清、内容模糊等情况,以及容易被伪造、篡改等问题。因此,在签订传真合同时,双方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例如保留传真件的原件或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