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人员是指 因土地征收需转移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些人因为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其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从而需要从原有的农村生活转移到其他地方居住和工作。征地人员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被征地农民:
在城市规划区内(含县城、镇政府所在地)因征地失去1/2以上农用地的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户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1/3的人员。
征地超转人员:
因土地征收需转移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政府或相关机构会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其他特定群体:
例如在校大学生、在部队服役的军人、外嫁女(上门女婿)、离婚或丧偶的妇女、超生子女、独生子女、服刑人员等,他们可能因为特定情况也被纳入征地补偿安置的范围。
这些人员在征地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包括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具体的补偿和安置措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制定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