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借款引纠纷 调解结案促和谐

2025-04-17 14:35:00

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有效缓解了借款人的经济压力,也保障了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被告赵某于2017年6月20日向原告某银行申请住房贷款145000元,期限为180个月。合同约定按月还款,被告赵某未履行按期还款义务,故原告某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