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的接见时间有以下几种规定:
一般规定
监狱探视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至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必须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小时。
特殊情况下
对于分级处遇为一、二级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的罪犯,会见时间可以延长至一小时。
宽管级罪犯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其他注意事项
监狱会见的人员通常是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会见过程中,监狱会对会见当事人进行身份核对和安全检查,确保会见的安全。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会见。
综上所述,监狱的接见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至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一小时,且需要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建议提前联系监狱或看守所咨询具体的接见时间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