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申请复议的途径如下:
到交通支队法制科或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可以亲自前往或通过电话进行口头陈述,并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通过互联网申请:
对于通过公安交管平台自助处理的违章记录,可以通过指定的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向所在地的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行政复议申请书,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对于市(地)级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到违法信息收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携带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到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申请行政复议。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申请方式,如通过互联网或直接前往交通支队法制科,以确保行政复议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