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红星新闻从家属处获悉,江西武宁“00后”职业打假人郑思远上月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记者了解到,郑思远在多地对小商户进行食品打假,理由以标签瑕疵、过期食品为主,发起大量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8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修水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无法接受采访。
两徒弟、一朋友同案被抓
有人刚成年不久
2001年生的郑思远是江西省九江市武宁人,根据发给家属的通知书,他3月14日因涉嫌“其他敲诈勒索案”被武宁邻县的修水县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郑思远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受访者提供
郑思远的女朋友小七说,郑思远全职从事打假工作。家属为郑思远聘请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涉及案件属于食品消费领域的投诉举报索赔事项,郑思远个人认为“不存在威胁胁迫”等违法行为。
红星新闻了解到,同案还有三人被抓,但与郑思远的刑事程序有所不同。小七告诉红星新闻,其中两个是郑思远的徒弟,一个是他的朋友。
红星新闻联系到其中两人的亲属,他们都在武宁被抓。根据亲属提供的修水县公安局下达的拘留通知书,两人同在3月14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拘留。
郑某林的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儿子是郑思远的“徒弟”,职高毕业,去年10月刚成年,跟郑思远“学打假”不久,有时会去外地。
张某妻子则表示,张某以前偶尔参与郑思远的打假,此后有两年左右没怎么联系,在今年过年前后曾跟随郑思远去南昌市“玩”过。
根据案号,红星新闻在江西公安报警小程序上查询到,张某一案于2025年2月27日被江西省武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受案,次日立案。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于3月14日被修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号查询结果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本案办案民警,其要求采访联系公安政工部门,未予以回复。4月8日,修水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人在电话中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其不了解案情,目前无法接受采访。
曾被地方市监部门拉入“黑名单”
全国12315平台上投诉举报超千件次
数名市监系统人士告诉红星新闻,郑思远投诉量大,在各地市监系统都“非常有名”。
江西一名市监系统人士说,郑思远的投诉主要是一些关于包装瑕疵,或者故意购买过期食品索赔,甚至有书信辱骂执法人员行为,“我们基本每个分局都接到过投诉”。
郑思远曾与其他的行业内一些打假人一起被湖北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拉入“黑名单”。2022年5月24日,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4名职业打假人发送了《关于张某、郑思远、陈某龙、张某超等人多次投诉举报经营者的统一回复》。
《回复》中写道,2022年以来,4人通过多种形式对崇阳县经营者销售食品标签问题、过期食品问题向崇阳县市监局多次投诉举报。根据省相关规定,崇阳县市监局认定他们为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还将他们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进行共享和互认,以牟利为目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此后对4人的投诉举报行为,除确有违法事实,经调查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立案外,不支持其他任何诉求。据上游新闻报道,崇阳县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称,郑思远当时起诉崇阳县市监局侵害其名誉权。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次年2月在县政府官网发布的一份预算公开中点评此事,称职业举报人被广大经营者深恶痛绝,职业举报人大部分以标识问题、少数以一包过期食品问题,还有采取不正当手段制造问题食品等向广大经营者索赔,一次投诉经营者少的需花费几百元,高的几千元甚至上万元;手段越来越恶劣,从恐吓经营者到恐吓行政机关,职业举报人在吓不到经营者时,就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要索赔和报案奖。在调查阶段,如果经营者与职业举报人协商好并收到高额报酬后,职业举报人就会撤案;行政机关调查经营者确实未违法或违法轻微,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时,职业举报人因得不到他们想要的利益,就会通过行政复议、信访等多渠道来恐吓行政机关、逼行政机关来达其目的。
这份回复被一些其他地方政府所采用。红星新闻检索到网络公开的申请人为郑思远的多地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涉及山东、贵州、湖南、浙江、重庆、湖北等多地,其中涉及的案件绝大多数为商户销售的食品包装上的标注有问题,郑思远的行政复议申请均不被受理或被驳回。有的决定书认定郑思远为职业打假人时引用上述回复。
其中一份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政府2023年10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披露,仅全国12315平台上,郑思远的投诉举报就有1367件次;仅在2023年8月18日至9月13日25天内,就提出投诉举报30件次。一份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披露,对同一购买行为,郑思远将标签中存在的瑕疵问题拆分三次向市监局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六次。
红星新闻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到郑思远为原告的数十份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和行政判决书,遍及全国多省。
2022年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判决书披露,2020年至2022年期间,郑思远在江西、辽宁等12个省市的多个法院作为原告起诉的民事案件多达五十件,基本为起诉百货商店或超市的买卖合同纠纷和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2023年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书披露,在云南智慧法院工作平台上,涉及原告在云南省内的关于“知假买假”引发的关联案件多达48起。
红星新闻注意到,以上案件涉及的基本为小型零售商户。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