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在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的情况下,就其价值余额部分再设定另一抵押权,即余值再抵,又称为再次抵押或复合抵押。这种抵押方式与重复抵押为同一物上抵押权竞合的一般表现。
具体来说,余额抵押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同一抵押物向同一债权人多次抵押:
债务人在偿还了部分债权后,抵押物的价值仍然大于剩余债权,因此可以就剩余价值部分再次抵押给同一债权人。
同一抵押物向不同债权人分别抵押:
抵押人可以将同一抵押物分别抵押给多个不同的债权人,每个债权人在抵押物价值中仅能享有其债权金额相应的份额。
余额抵押的原则主要遵循登记原则,即抵押权的设立需要依法进行登记,以确保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
需要注意的是,余额抵押与反担保不同。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以保障担保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能够获得补偿。
此外,余额抵押的形式多样,可以是二次抵押、三次抵押等,具体形式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
综上所述,余额抵押是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允许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仍有剩余的情况下,通过再次抵押来获取额外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