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合同遵循的法律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该法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并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其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EPC工程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也受《合同法》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该法典明确规定了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须具备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EPC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也需遵循这些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总承包单位在项目设计环节需把控关键核心部分,不能轻易分包。
《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范围,未进行招标的EPC合同无效。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
该规范明确了工程总承包的定义、内容及相关要求。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环境保护法》和《安全生产法》等,这些法规要求项目团队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EPC合同在法律层面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共同构成了EPC合同的法律框架,确保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