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刑罚种类繁多且极其残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死刑
具五刑:最残酷的死刑,包括刺字、割鼻、砍脚、木板打死和悬挂头颅。
枭首:砍头后悬挂于木杆上示众。
弃市:在闹市斩首,让众人围观。
族诛:一人犯罪,诛杀其亲人。
戮:杀死后对尸体进行羞辱,如鞭尸或挫骨扬灰。
磔:将犯人剁成肉块。
车裂:将犯人四肢和头颅分别套上绳子,由马或牛牵引驱动,撕成五部分。
腰斩:从腰部将犯人砍成两截。
定杀:将犯人扔进水里淹死或活埋。
肉刑
黥:在脸上刺字。
劓:割去鼻子。
刖:斩断左右趾。
宫刑:阉割。
劳役刑
城旦舂:男为城旦,从事治城;女为舂米。
鬼薪:男为罚作;女为白粲。
隶臣:男为隶臣;女为隶妾。
财产刑
赀刑:犯罪后被判处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或劳役。
赎刑:犯罪人可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或服一定期限的劳役而减免其死罪或肉刑。
耻辱刑
耐:罚犯耐刑,即罚犯服劳役。
完:罚犯完刑,即罚犯不服劳役。
髡:罚犯髡首,即剃去头发。
钳:罚犯钳首,即以铁钳锁颈。
谇:罚犯谇刑,即以言语责骂。
其他刑罚
连坐:一人犯罪,其宗族及同乡均受惩罚。
梳洗:行刑者用金属梳子将犯人的血肉刷尽,直至肉尽骨露。
悬挂:将犯人绑起后吊在树上,最终被绳子勒死。
焚烧:将犯人放在木笼中,放在高温火中烧烤。
水刑:将犯人头朝下地浸入水中,直至肚子涨满导致死亡。
这些刑罚体现了秦朝法制的严苛和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旨在维护秦朝皇帝的绝对权威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