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下落不明满四年: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利害关系人即可申请宣告其死亡。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
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则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即可申请宣告其死亡。但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则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例如债权人、债务人、人寿保险合同收益人等。
人民法院宣告:
宣告死亡的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自然人死亡。
这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依法宣告自然人死亡。若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