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的养老缴费时间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跨年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务必于每年12月25日前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否则无法补缴。
城乡居民:
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至11月,每月申报缴费期为1-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建议:
灵活就业人员应确保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完成当年养老保险的缴纳,以避免因错过缴费时间而无法补缴。
城乡居民应在每年的集中征缴期内,即9月至11月之间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