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单身申请人条件
单身申请人需符合晚婚年龄。
单身申请人需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
离异单身申请人需离异满3年后才能提出申请。
家庭申请人条件
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13920元;每增加1人,年收入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家庭人数为1人时,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家庭人数为3人时,低于30万元;家庭人数为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时,总资产低于40万元。
住房条件
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转让过房产。
其他特殊条件
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收入与财产条件
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
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
户籍与居住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其他要求
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
这些条件综合考量了申请人的户籍情况、经济状况、住房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关系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廉租房能够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