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行为可以向 林业主管部门或 公安机关举报。
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因此,对于毁坏林木的行为,可以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林业派出所举报。
公安机关:
毁林行为涉及滥伐罪,可向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建议:在发现毁林行为时,可以先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举报,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再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可以更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打击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