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管理主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并承担其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加快推进执业药师电子注册管理,实现执业药师注册、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更新。
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的日常监管和考核。
建议
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和监督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紧密协作,以确保执业药师队伍的专业性和药品市场的安全。
执业药师应积极参与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以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