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主要归 房管局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房管局:
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管,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局。房管局内部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负责对行政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公司和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公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具体包括房管局或住建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处:
有些城市的物业管理处可能设在城市管理局或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建议咨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房管局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归属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在遇到物业相关问题时,可以向当地房管局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