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三年退伍后能拿到的金额主要取决于个人获得的荣誉和退伍方式。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式和参考金额:
基本退伍金
每服役满1年4500元的标准逐年累加。
服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荣誉增发
获中央军委、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15%。
获一等功的,增发10%。
获三等功的,增发5%。
地区差异
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1个月基本工资;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2个月基本工资。
其他补助
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数。
安家补助费:复员到大中城市,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基本工资;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个月基本工资。
综合计算示例
假设一个义务兵三年退伍,没有获得任何荣誉,且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
基本退伍金:4500元/年 × 3年 = 13500元
退役金:4500元
安家补助费:10年以内,每年0.5个月基本工资,即0.5个月 × 12个月/年 × 1年 = 6个月基本工资 = 6 × 500元 = 3000元
总计:13500元 + 4500元 + 3000元 = 21000元
结论
综合以上信息,当兵三年退伍后,如果没有获得荣誉且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大约能拿到2.1万元左右。如果获得荣誉,根据荣誉等级,退伍金会有所增发。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实际金额可能会因具体政策、地区差异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军事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