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是指在交易过程中,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进行商品买卖、提供服务或参与特定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提供商品或服务作为对价:
强迫交易罪中,行为人需要提供一定的商品或服务作为对价,并确定犯罪数额。
交易数额与违法所得:
强迫交易罪的入罪金额可以通过直接经济损失、交易数额、违法所得等不同方式计算。例如,案情中提到的装车费用30万元可归属于强迫交易数额。
情节严重时的刑罚:
当强迫交易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行为人将被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也可能判处拘役或单处罚金。
区分强迫交易与一般交易纠纷:
强迫交易罪与一般交易纠纷的区别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如果一方有合法理由要求他人出售商品且对方无合法理由拒绝出售而产生纠纷,以及推搡行为,并不属于强迫交易行为,而只是一般的交易纠纷。
客观与主观要件:
强迫交易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强迫交易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手段、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交易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